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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污水二期工程招标公告澄清说明

发表日期:2019-05-19点击数:27934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澄清说明

 

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和招标单位实际情况,有必要对原公告部分条款作如下澄清说明:

1、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更改为: “投标人必须是有充分能力提供纺织印染废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和承担施工总承包的单位(提供相关的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证明文件,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设计资质乙级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投标人所提供资质文件必须是省部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实际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2、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增加: “投标人项目组织完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工程师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提供安全考核证书;设计总负责人以及主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注册设计师,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证书)、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以上人员提供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时携带证书原件以备评标核验。”

3、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5条更改为: “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一体化),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工程任何部分都不得转包、分包。”

“所有提供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携带证书原件以备评标核验。”

4、公告中增加“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201952117时,报名以缴纳投标保证金为准。

5、公告中开标时间推后为: 20195281430分。”

其余内容以原公告内容为主。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招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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